货物在流通过程中,需要经常进行与搬运、装卸相关的操作。港口、车站、机场和现代化的物流中心是集中进行搬运、装卸等作业的场所。专门规范搬运装卸操作或经营活动的法律尚未颁布,但是,由于搬运装卸与运输、仓储、配送活动紧密相关,因此,它要受到制约这些相关活动的法律法规中与搬运装卸内容有关条款的约束。
《民法通则》、《合同法》、考海商法》、《劳动法》、《航空法》,都存在与搬运装卸有关的法律规范.目前调整港口作业的国内规范主要有交通部2000年7月17日发布,于2001年l月1日开始实施的《港口货物作业规则》,该规则主要适用于在我国港口为水路运输货物提供的有关作业。但需要指出的是,在港口不涉及水运的作业,如货物是由铁路专线或者汽车等其他运输工具运进港口时,其装卸活动虽然发生在港口,却受制于铁路和公路方面的相关法规的调整。
另外,这里的水路运抬既包括国内水路运输也包括国际海上货物运物:再有就是该规则中所指的港口作业是以装卸为主,并涉及货物的储存、拆装集装箱、分拣货物、更换包装、捆绑和加固等多项服务。有关集装箱的装卸合同适用《国内水路集装箱运输规则》中的特殊规定。《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汽车货物运输规则》、《水路货物运愉规则》等是调整搬运装卸关系的部门规章。有关港站作业服务的国际公约主要是《联合国国际贸易运输港站经营人赔偿责任公约》、《国际海协劳工组织装箱准则》等。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地方法规及规章。http://www.zhsysb.net/